专家指出男性不育的七大治疗原则

文章来源:健康时报 2018-06-10 10:5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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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第一,配偶年龄决定治疗原则。“有的中年来医院看少弱精症,想要个孩子,我一问他爱人多大岁数,才知道女方已经48岁了。”李宏军教授说,治疗一定要考虑女方的年龄,35岁的生育能力仅相当于25岁女性的50%,38岁时则降低到25%,超过40岁则降低到5%。

  第二,应从病因入手,尽量做到个体化治疗。比如说,生殖器、尿道感染引起的不育,应以抗生素抗炎治疗为主,辅以提高精子活力的药物;无精子症、少精症,应以性激素类药物做内分泌治疗为主;精子活力低下者,以提高精子活力的药物治疗为主;、输精管梗阻、隐睾、尿道上下裂导致不育者,宜行手术治疗,辅以内分泌药物和其他辅助药物治疗。

  第三,多采用经验治疗。李宏军教授说,通过对7000多例男性不育患者进行统计,发现有3/4病因不明,这是让医生很无奈的事情,“西医用药强调要有证据,可惜男性不育往往找不到病因,用药也就没了证据,别人问男科大夫为啥用这个药,我们还真无法解释,只能按照经验用药。但是药物治疗是否有效,只有一个金标准,那就是使患者的配偶怀孕和生育。”

  第四,医生不能因为偶然有一例两例不育夫妇怀孕而沾沾自喜。在未接受治疗的不育夫妇中,每个月仍有1%的患者自然怀孕,3年有26%的患者自然怀孕,医生的治疗效果要高于这个数字才算是有效。

  第五,应先用药物治疗再用试管婴儿技术。现在试管婴儿技术越来越先进,很多不育夫妇不经药物治疗直接选择试管婴儿,这是不对的。通过用药提高精子数量和质量,来达到自然怀孕,依然是不育治疗的首选。

  第六,连续用药要坚持3~6个月。根据精子的生产周期,药物治疗的时间一般为3个月,这是男性不育的一个疗程,并且每治疗一个月,进行一次精液复查,前后对比精液的质量,如果经过1~2个疗程的治疗,有效者可继续用药,使妻子怀孕;如果治疗1~2个疗程没有效果,就要考虑结束药物治疗,选择试管婴儿技术。对于治疗无效的严重少精症,药物治疗不应超过12个月,建议尽早选择试管婴儿技术。

  第七,该放手时就放手。有些男性不育,比如小睾丸症、影响生育的染色体异常、生殖道通畅的无精子症,药物治疗往往没有意义,患者要面对现实,选择放弃,他们可以用精子库的精子使妻子受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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